关于府谷县中医院围墙大门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各申请人: 府谷县中医院围墙大门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二章申请人须知中“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 款和第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亲笔逐页签署姓名,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2.1初步审查标准,审查因素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逐页签字,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现更正为“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 款和第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逐页签署姓名,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和“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特此澄清。 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4日